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勤工助学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勤工助学学生2018--2019学年评优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曾参加过学院勤工助学并上岗服务1年及以上。
二、 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校纪校规。
(二)工作认真负责,团结同学,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勤工助学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工作安排,每月工作考核“全勤”。
(三)学习成绩良好,积极向上,在勤工助学学生中起表率作用。
三、取消评选资格方面
(一)在岗期间生活不节俭,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二)在岗期间工作态度差,未按要求完成岗位任务,被投诉超过两次,或违反勤工助学管理制度者。
(三)学年内超过二门以上(含二门)课程不及格者。
(四)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通报以上处理者。
四、评选办法及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各勤工助学在岗学生对照评选内容和条件,实事求是对本人工作进行总结,撰写、整理评优申报材料,填写申请表(见附件)报所在用工部门审核(负责课室卫生打扫的岗位,由勤工助学管理小组审核)。
(二)用工部门审核及报送。各勤工助学用工部门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签写学生在岗情况意见,报送至学生处勤工助学负责老师。
(三)学校评选。学生工作处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从参选学生中选出表现优秀的在岗同学。
(四)学校公示。评选出的“年度优秀个人”于全校公示三个工作日。
五、评选名额
按2018--2019学年在岗人数120人的10%名额评选出优秀个人12人,并予以表彰。
六、 工作要求
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一)各用工部门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把真正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推荐上来,通过表彰先进,激励和调动在岗学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各用工部门将材料于12月10日前,将申请表交到学生工作处(联系人:杨小勤老师,联系电话:020-87982606)。
附件: 2019学年“勤工助学学生优秀个人”申请表
学生部(处)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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