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全体心理委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在班级管理及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此期间,涌现了一批优秀的心理委员。根据华农珠江学字〔2018〕25号文件文件精神,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各二级学院推荐,学生工作处审核,学校拟授予邓颖诗等38名同学“优秀心理委员”荣誉称号,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邓颖诗、古洁瑜、卢倩欣、叶嘉铭、关慧文、汤晓晴、许永创、陈洁影、陈佩琪、陈佳琳、陈颖、陈峥、陈佩婷、 李洁林、李敏靖、吴家豪 、肖珵臻、余景斯、杨国豪、杨淳、严志为、张文豪 、张嘉鹏、林剑聪、林文清、林莉、郑子清、洪晓霞、俞雨楠、 姚欣静、郭冬娜、钱少斌、黄宇晴、温敏桦、谢瑞雪、谢云菲、简婕、戴颖诗
希望受表彰的同学戒骄戒躁,遵循“助人自助、互助成长”的原则,更积极投入朋辈心理互助工作中去,为促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作出新贡献。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 020-87985699 联系人:王老师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