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各大中专院校:
我市2016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将于2015年9月1日起正式启动。为确保在校学生参保和缴费工作顺利推进,现将有关准备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校学生2016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预通知》(穗人社函【2015】959号)及《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将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119号)的要求,制定本校的城乡居民医保征收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1.成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负责的分管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应工作职责;
2.设立征收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3.具体实施细则。
二、请及时采集本科毕业生数据,并通过网办系统为毕业生办理停保减员手续。减员后系统显示“暂停参保”,但不影响参保人2015年的居民医保待遇。
三、请在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以上工作,方案电子版发至邮箱2489674945@qq.com,纸质版分管领导签名盖章后交至我中心。如有系统操作疑问可致电信息科或我中心协助处理。
四、请通知今年9月份新入学新生及时在原参保单位办理停保手续。如未按时办理,将有可能影响学校为其办理2016年度参保及缴费。
特此通知。
从化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15年6月16日
(信息科电话:87920236,联系人:许士冕)